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2-12 02:48  重庆建工(600939)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149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10点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立东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交建集团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市政一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2项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150号)。

2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4-151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153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151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审议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34,753.08万元。

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所属子公司重庆千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牛建设”)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提供专业工程分包服务,年初预计发生额11,642.14万元,截止目前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11,540.01万元,预计今年还将发生3,000.00万元。重庆高速集团所属子公司重庆四联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建公司”)提供隧道灯具供应服务,未在年初预计关联交易范围内,截止目前已发生交易金额520.01万元,预计今年还将发生498.04万元。为保证相关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本次将新增与千牛建设和四联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915.92万元,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次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海鹰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两项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重庆千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重庆四联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千牛建设和四联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二级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千牛建设向交建集团提供专业工程分包服务及四联公司向三建公司提供灯具供应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交易中,劳务分包和设备单价以市场价格及公司已实施项目价格为依据,结合公司总体劳务和设备价格及施工水平,并针对相关项目工程所在地、工期、工程实施难度等实际情况综合核定,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和诚信的基础上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各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市场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次交易定价以市场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152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11点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罗文艺女士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交建集团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市政一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2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147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工转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12月20日

●可转债付息日:2024年12月20日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建工转债”)将于2024年12月20日支付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期间的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工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建工转债

(三)债券代码:110064

(四)发行规模:16.60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五)发行数量:1,660万张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七)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八)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2.0%、第五年3.2%、第六年3.6%。

(九)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9年12月20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十)上市日期:2020年1月16日

(十一)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十二)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为4.65元/股,最新转股价为4.25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付息为建工转债第五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3.2%(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3.20元(含税)。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发放日

(一)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

(二)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12月20日

(三)可转债付息日:2024年12月20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建工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可转债本期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可转债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3.20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2.56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3.20元(含税)。

(三)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利息为3.2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

联系人:吴亦非

联系电话:023-6351157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6层

保荐代表人:谢金印、肖扬

联系电话:010-85556314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148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盘活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除前期已披露的债务重组事项外,公司新发生与中国恒大集团及其所控股、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恒大系企业”)抵债资产相关的债务重组共69笔,成交金额合计1,768.03万元,产生债务重组收益349.12万元(按连续12个月标的相关原则累计,数据未经审计)。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攻坚盘活”改革突破工作安排,为防范化解债权债务风险,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将持续开展债务重组及资产处置工作,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3.00亿元,交易资产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车位、土地等。该事项已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请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临2024-042”号公告。

二、债务重组进展

因恒大系企业以其开发的住宅、商业和车位等资产抵偿对公司的工程欠款,经与本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友好协商,公司将前述抵债资产转给供应商,用于偿还对供应商的相关账款。除前期已披露的债务重组事项外(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44”和“临2024-103”号公告),公司新发生与恒大系企业抵债资产相关的债务重组成交金额合计1,768.03万元(按连续12个月标的相关原则累计),其中包括:以住宅类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共14笔,成交金额合计1,378.23万元;以商业类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共3笔,成交金额合计118.14万元;以车位类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共52笔,成交金额合计271.66万元。

三、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累计债务重组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资金周转及运营效率。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初步测算,盘活以上资产产生债务重组收益349.1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150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概况: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拟与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控股项目公司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渝垫丰武公司”)新签署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预计合同总价不超过40.00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一公司”)拟与重庆高速集团控股项目公司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万梁公司”)新签署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预计合同总价不超过11.00亿元。

●本次两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7条和6.3.15条规定,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应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累计计算。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重庆高速集团的同一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高于5%(包括本次两笔关联交易),故这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推动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继续顺利实施,交建集团和重庆高速集团向成渝垫丰武公司拟分别增加投资约35,697.00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和112,614.00万元,市政一公司和重庆高速集团向开万梁公司拟分别增加投资约5,849.43万元和50,869.67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2日、10月23日披露的“临2024-120”和“临2024-124”号公告。

根据增资份额以及与成渝垫丰武公司、开万梁公司及重庆高速集团的洽谈结果,交建集团和市政一公司拟分别与成渝垫丰武公司和开万梁公司新签署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分别增加承建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成渝垫丰武项目”)和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开万梁项目”)的施工份额,预计合同总价不超过51.00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情况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7条和6.3.15条规定,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应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累计计算。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重庆高速集团的同一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高于5%(包括本次两笔关联交易),故这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或子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内容在本次审议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成渝垫丰武公司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成渝垫丰武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注:成渝垫丰武公司所建设和运营的成渝垫丰武项目尚处于工程建设期,未实际运营,尚未产生收入和利润。

(二)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万梁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开万梁公司系为建设和运营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工程而刚成立的项目公司,目前相关工程尚未开工,未实际投入资产,亦未产生收入和利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施工承包

为发展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成渝垫丰武公司新签署施工承包合同,其中:

1.合同总价:预计不超过40.00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情况为准)

2.合同主体

发包人: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承包人: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地点:重庆市垫江县、丰都县

4.合同服务主要内容:重庆市垫江至丰都至武隆高速公路项目K0+000至K13+100、K76+054.132至K89+605(ZK89+590)范围内的公路施工承包。

(二)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施工承包

为发展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开万梁公司新签署施工承包合同,其中:

1.合同总价:预计不超过11.00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情况为准)

2.合同主体

发包人: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承包人: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地点:重庆市开州区

4.合同服务主要内容: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项目K30+509至K43+781范围内的公路施工承包。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这两项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两个项目投资人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别成立项目公司后,各股东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项目概算情况,确定施工合同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成渝垫丰武项目作为重庆市级重点工程,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三环十八射多联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G42沪蓉高速、G50沪渝高速、G69银百高速和G65包茂高速等区域国家高速公路网,将形成联通川东北、渝东北、渝东南和黔北地区的高速大通道;开万梁项目也是重庆市级重点工程,作为“四环二十二射六十联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通重庆主城通往开州、城口、巫溪的便捷通道,连接G69 银百高速公路、G42 沪蓉高速公路等,这两条高速公路对跨区域、跨省份的资源要素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对大力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具有重要意义。交建集团和市政一公司承建相关高速公路项目,能够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和利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交建集团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市政一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两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扩大主营业务的市场份额,增加公司收入,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依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这两项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次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这两项议案。

(二)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两项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海鹰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两项议案。

这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这两项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153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

至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一11:30,14:00一17:30。

(六)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

邮编:401122

联系电话:023-63511570

传真:023-63525880

联系人:吴亦非先生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