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29 00:00  新五丰(60097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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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2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给予天心种业种猪补助的通知》(湘农函〔2023〕126号),公司判断属于种猪商品对价,将上述11,000万元计入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2024年,公司经深入分析后,认为该笔款项符合无偿性和来源政府的经济资源,应作为政府补助,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规定,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同时,由于该项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因此属于经常性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要求,将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即调减2024年1-9月收入11,000.00万元,同时调增其他收益11,000.00万元。公司认为,前述差错对本期资产负债、净利润、净现金流量等无影响,调减的收入占2023年度收入及本报告期收入比重均较小,不会影响到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

  2、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经公司自查发现,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存在超额使用铺底流动资金的情形,发现该问题后,公司已于2024年9月29日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将超额使用部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做好明细管理,进一步健全统一的逐级审批机制和管理流程,压实责任,并已通过组织培训的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4-05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万其见、朱永胜、刘海生、祝慧均回避了表决。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对该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军粮放心粮油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军粮放心粮油为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粮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集团”)为粮食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51.6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军粮放心粮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原生国际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原生国际为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粮油集团为新五丰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原生国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金健进出口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金健进出口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米业”)全资子公司,

  粮食集团持有金健米业21.34%的股权,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持有粮食集团51.6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健进出口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乡村种植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乡村种植为湖南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村产业发展”)全资子公司,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持有乡村产业发展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乡村种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结合其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认为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履约安排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2)关联交易履约安排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等交易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4-05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注1:2022年签署了签署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4年签署新五丰2023年度审计报告。

  注3:签署海星股份杭氧股份西子洁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有关费用授权董事长协商处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均表示满意。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4-05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将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注:生猪生产量310.73万头,其中,以活猪销售303.72万头,以肉品销售7.01万头。生猪销售量303.72万头,全部为自有活猪销售。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4-05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万其见、朱永胜、祝慧、刘海生均回避了表决;

  该项议案由3名非关联董事李林、方热军、黄珺予以表决;

  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新五丰一期基金合伙协议、二期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万其见、朱永胜、祝慧、刘海生均回避了表决;

  该项议案由3名非关联董事李林、方热军、黄珺予以表决;

  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新五丰一期、二期基金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申请办理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20,000万元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办理额度为20,000万元的续授信业务,授信期限1年。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此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4-05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监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新五丰一期基金合伙协议、二期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该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该议案。

  4、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4-055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新五丰一期、二期基金合伙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基于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需求,以及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工商备案的新要求,现拟对《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进行修订,涉及合伙期限、合伙人名称、住所、负责人、关联交易条款等信息发生变更。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拟与普通合伙人(GP)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投资”,原名为“湖南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为“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有限合伙人(LP)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业集团”)重新签署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新五丰拟与普通合伙人(GP)农发投资重新签署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代农业集团系新五丰控股股东,农发投资系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拟重新签署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1.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同一关联人的一致行动人的交易(不含本次交易)累计金额为22,612.15万元。

  2.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为0元。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事项阐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与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交易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9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与公司时任间接控股股东现代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五丰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出资人民币0.1亿元,占比1%;新五丰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人民币1.9亿元,占比19%;其他合格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人民币8亿元,占比80%;所有合伙人均为现金出资。

  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出资总额为2.5亿元,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认缴份额为500万元,新五丰认缴份额为10,000万元,其他合格投资者认缴份额为14,500万元。

  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出资到位后,剩余7.5亿元根据项目情况,根据后期由本基金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之约定,由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出资500万元,新五丰出资0.9亿元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出资6.55亿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2)2019年10月31日,公司与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3)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进一步扩大生猪产能。鉴于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运作情况良好,同时提升上市公司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将更有利于基金的资金募集与设立,为了充分发挥资金杠杆效应,结合目前市场实际情况,公司拟发起设立新五丰产业并购二期基金,总额不超过7.5亿元,其中:由原计划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GP)出资500万元,新五丰(LP)出资0.9亿元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LP)出资6.55亿元,调整为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出资500万元,新五丰出资由0.9亿元调增为2.45亿元,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出资。因上述金额变化,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基金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拟进行调整,涉及《发起人协议》相关条款作出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4)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五丰一期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变更的议案》,基于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情况及需求的变化,以及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中的相应要求,对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公司与普通合伙人(GP)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有限合伙人(LP)现代农业集团修订新五丰一期基金合伙协议,此次修订内容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5)2022年1月7日,公司与普通合伙人(GP)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有限合伙人(LP)现代农业集团签订了修订后的《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参与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及修订发起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运作情况良好,及公司扩大产业投资的需求,提升上市公司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将更有利于基金的资金募集与设立。公司拟发起设立新五丰产业并购二期基金,总额不超过7.5亿元,其中:由原计划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出资500万元,新五丰(LP)出资0.9亿元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LP)出资6.55亿元,调整为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出资500万元,新五丰出资由0.9亿元调增为2.45亿元,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出资。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参与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及修订发起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2022年4月18日,公司与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签订了《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新五丰产业并购二期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基于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需求,以及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最新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工商备案的新要求,现拟对《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进行修订,涉及合伙期限、合伙人名称、住所、负责人、关联交易条款等信息发生变更。公司拟与普通合伙人(GP)农发投资、有限合伙人(LP)现代农业集团重新签署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新五丰拟与普通合伙人(GP)农发投资重新签署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

  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

  (二)其他说明

  包括本次关联交易在内,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现代农业集团系新五丰控股股东,农发投资系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拟重新签署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关联人名称: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3761303B

  成立时间:1988年1月19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园

  法定代表人:许维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种畜禽生产经营;农田修复;粮食收购,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从事农业服务业;农产品配送;从事对外咨询服务;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农业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项目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现代农业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人与新五丰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现代农业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243,642,903股,持股比例19.32%,现代农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6.30%股权,并控制公司43.99%表决权。

  (2)截至本公告日,新五丰董事祝慧系现代农业集团控股股东农业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新五丰监事曾伟先生系现代农业集团控股股东农业集团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新五丰监事杜科元先生系现代农业集团控股股东农业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3)现代农业集团与本公司在业务、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具体详见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4,712.10万元、负债总额为143,450.66万元、净资产为211,261.4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4,709.29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3,630.44万元、负债总额为144,996.70万元、净资产为208,633.74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209.67万元。

  2、关联人介绍:

  关联人名称: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PBAUY36

  成立时间:2018年1月2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号栋306A房

  法定代表人:江黎明

  注册资本:2400万元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性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农发投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人与新五丰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1)新五丰全资子公司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心种业”)为农发投资基金公司管理的常德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29%。

  (2)天心种业租赁使用常德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常德大湘牧业及常德津市润和两个猪场。

  (3)新五丰为农发投资基金公司管理的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40%.

  (4)新五丰为农发投资基金公司管理的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98%。

  (5)新五丰租赁使用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郴州石榴冲、永兴志丰及泉新生态三个猪场。

  (6)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农发投资计划自2024年10月8日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继续增持新五丰股票。含2024年10月8日首次增持在内,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7)截至本公告日,新五丰董事祝慧系农发投资基金公司控股股东农业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新五丰监事曾伟先生系农发投资基金公司控股股东农业集团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新五丰监事杜科元先生系农发投资基金公司控股股东农业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463.64万元、负债总额为7,719.95万元、净资产为5,743.6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14.94万元、净利润为489.57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513.25万元、负债总额为7,872.91万元、净资产为5,640.34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586.09万元、净利润为243.01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合伙协议条款是基于基金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变化,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新五丰一期基金合伙协议、二期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变更的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万其见、朱永胜、刘海生、祝慧均回避了表决。

  2024年10月21日,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形成专门意见,认为:《关于新五丰一期基金合伙协议、二期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变更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及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各类关联交易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4-05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9点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登/发布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三项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此项登记手续的办理不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三)联系电话: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传真:0731-84449596

  (四)联系人:罗雁飞、解李貌、李程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