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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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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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00 之前向公司证券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邮件方式报名)。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4477号
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201证券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1283
4、联系人: 孙亚萍
5、联系电话:0551-65338028
6、电子邮箱:yaping_sun@whirlpool-china.com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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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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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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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3-03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决定进行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以2023年9月30日总股本766,4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544,171,690元(含税)。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定了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升弟先生、王红强先生、辛家宁先生为公司第八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变更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颁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颁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其中,《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公司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决定将上述2-5项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上述2-5项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