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巨头宝丰能源甲醇厂爆炸致2死4伤,多次因安全问题被罚
转自:澎湃新闻
4月18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丰能源,600989)甲醇厂发生燃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烧伤。宝丰能源董事兼总裁刘元管在当天下午的业绩说明会上表示,目前,事故应急处置已结束,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事故影响范围仅限本装置,公司其他生产装置正常生产,生产经营秩序未受到影响。
宝丰能源晚间公告称,4月18日凌晨1时54分,宝丰能源子公司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毅环保”)20万吨/年焦炉气制甲醇装置发生转化气泄漏,在抢修过程中发生了闪燃事故。受本次事故影响的甲醇产能为20万吨/年,占公司甲醇总产能的3.4%,事故对该装置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影响很小。
据宝丰能源披露,东毅环保是宝丰能源全资子公司,位于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是以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该公司生产的甲醇完全内部供给烯烃厂使用,且原材料为宝丰能源焦化厂生产的焦炉煤气。
事故发生后,宝丰能源股价出现下滑。截至4月18日收盘,宝丰能源报16.53元/股,当日下跌2.36%,总市值1212.2亿元。
宝丰能源是国内煤化工龙头,2005年成立,2019年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位于中国能源“金三角”的宁东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主要业务是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包括以煤、焦炭和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将原煤洗选后生产焦炭,以甲醇为原料生产乙烯、丙烯,再聚合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生产改质沥青、纯苯、MTBE、工业萘、蒽油等精细化工产品等。其中,煤制烯烃为公司的核心业务。
2023年,宝丰能源实现营收291.36亿元,同比增长2.48%;净利润56.51亿元,同比下降10.34%。
宝丰能源在2023年年报中表示,公司化工产品生产及煤矿开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现代煤化工产品生产方面仍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在煤炭开采中也存在瓦斯、煤尘、水害、火灾等不安全因素。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并注重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以减少安全事故对环境和人员的威胁。
但值得注意的是,宝丰能源近年来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
去年3月19日,宝丰能源丁家梁煤矿掘进队在+350m运输大巷开展巷道维修时,发生一起矸石片帮滑落伤人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8万元。
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公布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丁家梁煤矿“3·19”一般顶板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直接原因认定是现场作业人员未严格落实“敲帮问顶”制度,间接原因包括风险管控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
8月接连发生两起安全事故。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消息,8月7日,宝丰能源甲醇一厂联合车间在对三期焦炉气压缩机“一段入口分离器”检修作业时,发生氮气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8月8日,该公司正极材料项目承包商一员工在污水调节池清理垃圾时,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安委会事故调查组认定,宝丰能源“8·7”中毒和窒息事故是一起因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不规范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宝丰能源因未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了《安全生产法》。
今年1月31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厂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现场邻近的2名巡检人员受轻伤。
据“宁东应急”微信公众号消息,此次事件发生部位为企业成品罐区蒽油储油槽,该储罐容积100立方米,储存介质为蒽油,初步判断事件原因为罐内蒸汽盘管破裂,导致罐内大量水蒸气突沸,超压撕裂罐顶西侧后随即发生闪爆、起火。
去年,宝丰能源发布公告称,拟定增百亿元扩张煤制烯烃产能。随后收到了上交所问询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产能规划合理性等提出疑问。
宝丰能源在回复上交所问询的公告中提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存在116项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宝丰能源期间上百项行政处罚主要原因集中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法》。
宝丰能源表示,上述期间所受的行政处罚已进行了相应整改或正在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中,符合相关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