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招牌”遭侵权 金陵饭店起诉同名物业获赔110万
转自:荔枝新闻
【“金字招牌”遭侵权#金陵饭店起诉同名物业获赔110万#】南京金陵饭店1983年建成并营业至今。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此前注册了相关商标,曾同意金陵饭店物业公司在2004年至2018年有偿使用相关标识。但2019年后,金陵饭店物业公司依旧使用相关标识。对此,金陵饭店集团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10万元、合理开支25000元。法院审理认为,金陵饭店物业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金陵饭店”字号,易使相关公众误认原、被告所提供服务具有同一来源,或两公司之间有特定关联,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依法判令金陵饭店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金陵饭店”字号、变更企业名称,并对金陵饭店集团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110万元及有票据证据支撑的合理开支21000元予以全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