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8月15日公告,8月1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终止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此前,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外部变化等因素,保荐机构提交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
根据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拟向上港集团发行不超3.72亿股公司股份,募资不超15亿元,用于连云港国际汽车绿色智能物流中心项目、连云港绿色低碳港口装卸工艺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