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出台《实施方案》 打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验区
转自:新华财经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分行、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连云港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地域广、人口多、组织散,信用信息难以全面、准确地掌握。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涉农信用信息目录,构建多元化信息采集更新机制,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涉农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为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为农民提供更加准确的信用评估和金融服务,连云港还将重点开展涉农信用评价及应用、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涉农信用信息融合应用。
在助推普惠金融深入发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完善涉农主体信用档案,加强信用档案应用及成果转化;依托惠农融资服务平台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落实惠农政策,优化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健全涉农经济主体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主体意识,《实施方案》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方面提出,加强乡村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信用建设治理,建立农村守信激励机制,强化农村诚信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激活乡村治理效能。
此外,在支持乡村产业经济繁荣方面,连云港还提出加大信用支农惠农力度,建立农产品信用监管机制,推动信用强村富民行动等措施,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据悉,《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推进涉农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支持乡村产业经济繁荣、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该市还配套编制了《连云港市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事项清单》,旨在厘清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协同高效的责任体系,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顺利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要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农产品生产销售服务体系,加大要素保障,优化金融服务,探索形成覆盖农村信用主体、体现本市特色、具有示范意义的农村信用体系,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三农”工作融合发展。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大力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强化农村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信用体系,农村信用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打造具有连云港特色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验区。(余伟婷)
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