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2026年半年度每股派现0.031元 合计派发6.03亿元

查股网  2026-09-09 18:39  宁波港(601018)个股分析

观点网讯:9月9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3,086,040.37元。

本次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并经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6年9月17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东派发。公司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宁波)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扣税方面,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统一适用20%的税率。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并扣收。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9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79元。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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