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该所担任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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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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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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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易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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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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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2023年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秉承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专业审计机构,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2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要求,公司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后,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华钰转债”累计转股7,012,517股。由此,公司股份总数由555,312,548股增加至562,325,065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5,312,548元增加至562,325,065元。基于此,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条款中加粗部分为修订或新增内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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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内容。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3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每股转增比例: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4股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从事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开采加工及销售业务,行业特征为:1、周期性,有色金属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2、建设周期长,项目建设期通常在3-5年时间方可产生经济效益;3、资金密集,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为了保障在产矿山扎西康矿山和塔铝金业金、锑矿山生产经营稳定、保障公司其他项目顺利竣工投产,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9,689,596.67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65,345,132.0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6,534,513.20元后,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8,810,618.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0,321,033.05元,扣除2022年分配的现金股利0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9,131,651.85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2、经充分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本适当扩张的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2,330,466股,共计转增224,932,1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87,262,652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公司从事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开采加工及销售业务,行业特征为:1、周期性,
有色金属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2、建设周期长,项目建设期通常在3-5年时间
方可产生经济效益;3、资金密集,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
(一)公司董事会结合有色金属行业特点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增加公司长期战略资源黄金等稀贵金属储量,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稀贵金属项目的收购及建设工作。
2017年12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9,000万美元(玖仟万美元)(实际支付价款按支付当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合人民币5.71亿元)的价格收购塔吉克铝业持有的“塔铝金业”公司50%股权,公司可控资源量锑26.46万金属吨、黄金49.90金属吨。
2019年6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丝路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提格雷埃塞俄比亚控股公司、提格雷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买卖协议》及《合资经营合同》,丝路资源以120万美元对价收购提格雷资源私人有限公司70%股权,可控资源量黄金9.475金属吨。
2020年4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广西地润签署《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地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50,000万元对价收购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40%股权,亚太矿业可控资源量黄金59.14金属吨。
(二)2018年至今,公司为支持海外战略项目“塔铝金业”的开发建设,已累计向其支付借款10,007.74万美元。该项目已于2022年4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达产后年处理矿石量150万吨,年产锑1.6万金属吨、黄金2.2金属吨,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该项目的投产对公司在塔吉克斯坦未来获取优质矿产项目具有重要意义,为公司在塔吉克斯坦持续、良好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在海外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增强了公司海外拓展的能力。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为了保障在产矿山扎西康矿山和塔铝金业金、锑矿山生产经营稳定,保障公司其他项目顺利竣工投产,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在产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保障
在建项目的正常有序推进,确保全体股东之长远利益目标早日实现。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与升级的快速发展时期,黄金是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重要资源种类之一。近两年黄金等贵金属价格处于上行趋势,是投资及变现黄金项目较好时期,为了保障在产矿山扎西康矿山和塔铝金业金、锑矿山生产经营稳定,保障公司其他项目顺利竣工投产,资金需求较大,为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量及日常生产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经充分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本适当扩张的需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2022年度,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2,330,466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24,932,18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87,262,652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合理分配预案,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4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如下: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准则解释第15号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准则解释第15号所称“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指评估该固定资产的技术和物理性能是否达到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对外出租或用于管理等标准的活动,不包括评估固定资产的财务业绩。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暨利润分配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网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sunyc@huayumining.com)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披露《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栏目召开“华钰矿业2022年年度业绩暨利润分配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及经营计划等方面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证路演中心”栏目,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蒋仕来先生、独立董事王聪先生、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等(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暨利润分配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sunyc@huayumining.com)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1、联系人:孙艳春
2、联系电话:0891-6329000-8054、010-64937589
3、传真:0891-6362869
4、联系邮箱:sunyc @huayumin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9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聪先生、王瑞江先生、叶勇飞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与升级的快速发展时期,黄金是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重要资源种类之一。近两年黄金等贵金属价格处于上行趋势,是投资及变现黄金项目较好时期,为了保障在产矿山扎西康矿山和塔铝金业金、锑矿山生产经营稳定,保障公司其他项目顺利竣工投产,资金需求较大,为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注:董事会关于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根据矿业行业特征:1、周期性,有色金属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2、建设周期长,项目建设期通常在3-5年时间方可产生经济效益;3、资金密集,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合理分配预案,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下午13:00在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0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制度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写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内控实际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披露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量及日常生产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经充分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本适当扩张的需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2022年度,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2,330,466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24,932,18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87,262,652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7、10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四)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9:00-13:00,下午15:30-17:00
(五)登记地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
(三)通过传真、信函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函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会议登记需携带的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