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3-12-14 02:31  中信金属(601061)个股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3-041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为联营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Minera Las Bambas S.A.

● 本次担保金额及情况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按照其持有Minera Las Bambas S.A. 铜矿项目15%的股权比例提供金额上限为1.05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3年。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Minera Las Bambas S.A.与融资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11月30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亿美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Minera Las Bambas S.A.为公司参股公司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马满福在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兼任董事,Minera Las Bambas S.A.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Minera Las Bambas S.A.进行的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除外)为关联担保,截至11月30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亿美元。此外,截至11月30日,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标的相关的关联担保余额为3.5亿美元。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Minera Las Bambas S.A.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联营企业Minera Las Bambas S.A.拟申请7亿美元循环贷款,贷款期限3年,中信金属拟为该循环贷款按15%持股比例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1.05亿美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Minera Las Bambas S.A.其他股东将同步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各担保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过去12个月,公司与Minera Las Bambas S.A.进行的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除外)为关联担保,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亿美元。此外,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标的相关的关联担保余额为3.5亿美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Minera Las Bambas S.A.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28.90亿秘鲁索尔,注册地为秘鲁 Av.EI Derby No.055,Torre 3, Piso 9, Santiago de Surco,Lima,其经营范围包括勘探、开采、选矿、矿石运输、矿石贸易等。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Minera Las Bambas S.A. 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现存在相关海外税务风险,但目前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货物交付履约,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收到审计评税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中关于Minera Las Bambas S.A.税务风险的提示。被担保人Minera Las Bambas S.A.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联营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按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满福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Minera Las Bambas S.A.是公司参股公司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马满福在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兼任董事。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主要股东为五矿资源有限公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架构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按照其持有Minera Las Bambas S.A.铜矿项目15%的股权比例提供金额上限为1.05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3年。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保证人是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是Minera Las Bambas S.A.。公司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Minera Las Bambas S.A.与融资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其他股东将同步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各担保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按照持有Minera Las Bambas S.A.铜矿项目15%的股权比例向其关联参股公司提供上限为1.05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Minera Las Bambas S.A.是公司参股公司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所涉内容为满足Minera Las Bambas S.A.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核手续,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联营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按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满福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联营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按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联营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按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形成以下意见: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按份担保,Minera Las Bambas S.A.其他各股东方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了相应担保。该关联担保有利于Minera Las Bambas S.A.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联营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按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的关联按份担保目的在于支持参股公司正常融资需求,推动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其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能够有效帮助Minera Las Bambas S.A.提高融资效率,有利于保持Minera Las Bambas S.A经营的稳定发展。Minera Las Bambas S.A.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各股东方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担保情况有两类:

1、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118亿元人民币、16.29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5.67亿元人民币、6.09亿美元。

2、对公司联营企业的担保:为联营公司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的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均为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其中:(1)保证担保总额为3.65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1.92亿美元。(2)股权质押: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属秘鲁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前述两个项目股权做质押为前述两个项目的债务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11月30日,以上两种方式担保对应的债务余额为5.42亿美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综上,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股东大会已批准的2023年担保最高额度,下同)为118亿元人民币及19.94亿美元,其中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内部担保总额为118亿元人民币及16.29亿美元。上述两个合计数(118亿元人民币+19.94亿美元;118亿元人民币+16.29亿美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3.86%、165.66%(美元部分按照2022年12月3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6.9646计算)。上述两类担保实际余额为5.67亿元人民币、8.01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4.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3-037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专递送达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屹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同意增加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Minera Las Bambas S.A.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增加2023年度公司关联方与Companhia Brasileira de Metalurgia e Minera??o(以下简称“巴西矿冶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增加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巴西矿冶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预计额度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KAMOA COPPER S.A.及其子公司开展预计额度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Minera Las Bambas S.A.开展议案中预计额度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预计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关联方开展预计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联营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按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联营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根据股权比例提供按份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持股比例为联营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3-038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在合作过程中可以分别利用各自的技术、资源、市场等优势,充分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与Minera Las Bambas S.A.新增预计额度范围内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满福进行了回避表决。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与Companhia Brasileira de Metalurgia e Minera??o(以下简称“巴西矿冶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预计额度范围内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额度范围内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献文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会议形成以下意见:本次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需遵循回避原则,决策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4.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情况

因公司与参股公司巴西矿冶公司及其子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和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巴西矿冶公司

成立时间:1955年;企业类型:境外企业;注册地:巴西阿拉夏;经营范围:铌产品生产及加工;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莫雷拉·萨勒斯集团(Moreira Salles Group)、Brasil Warrant、CBMM Holdings、日韩联合体、中国联合体;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因董事兼职形成的关联方;履约能力:巴西矿冶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Minera Las Bambas S.A.

成立时间:2014年;企业类型:境外企业;注册地:Lima, Peru;注册资本:2890004037新索尔;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五矿资源有限公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发展、勘探金属矿;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因董事兼职形成的关联方;履约能力:Minera Las Bambas S.A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目前存在相关海外税务风险,但目前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货物交付履约,具体可参见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收到审计评税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关于Minera Las Bambas S.A税务风险的提示。

(三)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7428232411;成立时间:2003年2月28日;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注册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2号;法定代表人:冯勇;注册资本:64,966.4497万人民币;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低温超导材料、高温超导材料、钛及钛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铪材料、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及部件的生产、开发、销售和技术咨询;非居住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构成公司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12月末/2022年财务数据,总资产:1,130.586.5万元;净资产:636,12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2,717.8万元;净利润:109,544.7万元;资产负债率:44%。履约能力: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分别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理经济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在合作过程中可以分别利用各自的技术、资源、市场等优势,充分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3-042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城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的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至11:30,13:30至16:30)。

(四)登记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超

电话:010-59662188

传真:010-84865089

电子信箱:citicmetal@citic.com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