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新材IPO存在两大违规事项,中信建投、容诚会计所被警示

查股网  2024-05-17 18:49  中信建投(60106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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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近日,上交所披露多则罚单,揭示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材”)IPO中存在的违规事项。其中,中兴新材及两名保荐代表人被通报批评,中介机构中信建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等则被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关注的是,罚单中所指出的违规事项是上交所在现场督导中发现。罚单显示,中兴新材及其相关方的违规事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发行人废膜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及运行情况的核查工作明显不到位。尽管发行人称已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整改并有效运行,但上交所现场督导后发现,发行人在废膜回收交易、废膜认定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且在废膜管理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后仍未严格执行相关内部制度,保荐人的相关核查工作明显不到位。

二是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部分研发费用相关事项的核查不充分,获取证据不完整,无法支撑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真实、准确、完整的核查结论。发行人中兴新材被指出,其研发活动相关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

根据以上情况,中兴新材作为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以及两名保荐代表人,由于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均受到了通报批评的处罚。同时,中信建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也因相关问题被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沪深交易所4月30日最新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显示,未来现场督导不仅将扩大覆盖范围,还将引入“随机抽取”的方式。已明确提出将从三个方面强化现场督导力度。

一是明确“一督到底”原则,撤回发行上市时申请或撤销保荐也不影响被督导。

二是拓宽现场督导覆盖面。其中提到,将根据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随机抽取已受理项目,对保荐人启动现场督导。换言之,投行执业质量评价结果越低,或更容易被督导。

三是强化现场督导与自律监管有效衔接。即明确将对相关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今年以来,已有6家券商因未能通过现场督导而被处罚,包括中信建投、浙商证券海通证券、国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

从上述6家券商的罚单看,违规事项主要集中在尽职调查履职不到位,或者项目流水、收入等核查不到位。监管措施方面,主要以警示和通报批评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