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高管人员任职变动: 同意聘任刘乃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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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7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7名(闫小雷董事、王华董事、浦伟光董事、赖观荣董事、张峥董事、吴溪董事和郑伟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常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或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格式或个别文字表述作非实质性调整(如需),并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之日起生效。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分别经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聘任刘乃生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委任刘乃生先生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替任人,因委任刘乃生先生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批准豁免严格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规定,刘乃生先生将自取得香港联交易所对该豁免的批准之日起正式履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替任人职责。同意自刘乃生先生正式履职起,王广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之替任人等职务。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五)关于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董事会将召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2024年7月8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乃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刘乃生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自刘乃生先生正式履职起,王广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对王广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刘乃生先生简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附件:
刘乃生先生简历
刘乃生先生,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办公室行政负责人。刘先生于2006年3月加入本公司,自2014年1月起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1月起担任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自2024年6月起担任公司办公室行政负责人,自2024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此外还兼任中信建投国际董事、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顺隆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证券业协会投行质控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深交所上市培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先生曾任职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行政负责人、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主任。
刘先生自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自清华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A股保荐代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