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88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半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半年度报告的释义章节。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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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1.5本报告期不存在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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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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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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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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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5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3.1上半年经营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一体化运营平稳高效。自产煤保持稳产高产,外购煤增量保供作用显著;克服低温寒潮等不利天气影响,运输通道保持高效畅通;发电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多措并举争抢电量;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但受煤炭价格下行、煤电利用小时减少和售电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本集团上半年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168,078百万元(2023年上半年:169,442百万元),同比下降0.8%;实现营业利润43,132百万元(2023年上半年:48,104百万元),同比下降10.3%;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04百万元(2023年上半年:33,279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485元/股(2023年上半年:1.675元/股),同比下降11.3%。
本集团202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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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经营目标会受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年度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3.2煤炭业务生产经营及资源接续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统筹煤矿安全稳产保供和提质增效,煤炭业务保持高质量发展。强化技术创效,优化采掘接续,减少工作面个数,增加资源回收量,有效提升经济效益。加强煤质管理,丰富产品结构,神东、准格尔矿区平均商品煤发热量同比显著提高,冶金、化工用高附加值煤产量同比保持增长。上半年本集团商品煤产量为163.2百万吨(2023年上半年:160.7百万吨),同比增长1.6%。本集团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优化煤源组织,创新营销策略,合同履约率稳步提升,煤炭销售量稳中有升。上半年煤炭销售量229.7百万吨(2023年上半年:217.9百万吨),同比增长5.4%,其中外购煤销售量66.9百万吨(2023年上半年:58.6百万吨),同比增长14.2%。
持续推进煤炭资源接续,证照办理和产能核增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万利一矿、金烽寸草塔煤矿、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完成采矿许可证变更;神山煤矿产能核增完成现场核验;新街一井、二井完成“探转采”,取得采矿许可证,项目核准工作有序推进。
于2024年6月30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336.9亿吨,较2023年底增加11.1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153.6亿吨,较2023年底增加19.8亿吨;煤炭可信储量为56.8亿吨,较2023年底增加1.1亿吨;煤炭证实储量为37.5亿吨,较2023年底增加6.9亿吨。JORC标准下煤炭可售储量评估更新工作正在开展中。
单位: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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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可信储量、证实储量依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统计。
2.包头矿区中国标准下可信储量为106.7万吨。
3.3发电业务生产经营及绿色低碳发展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强化机组运行,发挥煤电支撑调节和兜底保障作用,多措并举抢发电量。贯彻“集价本利”经营理念,加强电力交易过程管理,积极争取电价上浮和容量电费。上半年实现发电量104.04十亿千瓦时(2023年上半年:100.20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实现总售电量97.89十亿千瓦时(2023年上半年:94.26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其中市场化交易电量95.69十亿千瓦时,约占总售电量的97.8%;平均售电价格404元/兆瓦时(2023年上半年:418元/兆瓦时),同比下降3.3%。本集团68台燃煤机组享有获取容量电费的资格,上半年共获取容量电费24.9亿元(含税)。
加快煤电清洁高效化发展和灵活调节能力提升。2024年上半年,完成台山电力、锦界能源等12台机组共839万千瓦节能降耗改造,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不含煤矸石)供电标准煤耗降至291克/千瓦时;完成台山电力、九江电力等6台机组共419万千瓦灵活性改造,增加调节能力38.8万千瓦;完成神东电力、福建能源等3台机组共46万千瓦供热改造,增加供热能力3.45万千瓦。截至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累计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1,778万千瓦、灵活性改造1,259万千瓦、供热改造886万千瓦。
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和产业基金投资。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新增对外商业运营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8兆瓦。本公司参与设立的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和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仍处于投资期,已完成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多个项目投资;截至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根据投资协议累计出资约24.1亿元,累计实现退出收益约1.1亿元。
3.4运输业务生产经营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多措并举确保能源运输大通道高效畅通。加强铁路协同组织,统筹线路车辆资源,科学调配车流。着力扩大资源量,加快东月铁路、孤银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路网辐射能力持续提升。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为161.4十亿吨公里(2023年上半年:150.4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7.3%。黄大铁路站台、专用线建设有序推进,上半年完成铁路运量11.1百万吨(2023年上半年:10.5百万吨),同比增长5.7%。
本集团港口分部依托一体化运营,建立精准备煤机制、路港维修协同机制,实现高效周转,有力保障煤炭供应稳定有序。2024年上半年,黄骅港煤炭装船量达110.0百万吨(2023年上半年:100.6百万吨),同比增长9.3%,煤炭装船量持续位居全国煤炭港口首位;天津煤码头实现煤炭装船量21.9百万吨(2023年上半年:22.6百万吨),同比下降3.1%。港口分部加速从以煤炭为主向多元化货种结构转变。上半年港口分部完成油品、矿石等非煤货物运量6.8百万吨(2023年上半年:6.1百万吨),同比增长11.5%。
2024年上半年,黄骅港五期工程获得核准批复,工程投运后黄骅港将新增煤炭装船能力5,000万吨/年;黄骅港油品码头开工建设,计划建设1个8万吨级油品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606万吨,主要承担渤海湾及南海海洋原油上岸的运输功能;天津港二期工程前期工作有序开展;珠海高栏港散货码头工程开工建设。
本集团航运分部聚焦保障一体化运输平稳高效运行,协同港口和电厂用户,“一厂一策”制定保供方案,及时调整航线布局。上半年完成航运货运量65.5百万吨(2023年上半年:72.2百万吨),同比下降9.3%;航运周转量75.0十亿吨海里(2023年上半年:78.8十亿吨海里),同比下降4.8%。
3.5煤化工业务生产经营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2024年上半年,包头煤化工克服国内聚烯烃市场疲软和设备检修的影响,以销定产,灵活调整产品牌号,统筹安排生产负荷,争取经营效益。坚持煤化工业务低碳化发展,持续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优化环保设施运行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上半年,包头煤化工“三废”全部达标排放,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施工按计划推进,预计2027年左右建成。
3.62024年度资本开支计划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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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124.77亿元。主要用于:新街台格庙矿区基建工程、煤矿设备购置及技术改造,江西九江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广东惠州热电二期燃气热电项目等建设,铁路线扩能改造,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建设等。煤炭业务中,矿业权相关资本开支35.17亿元,其他资本开支31.79亿元。
本集团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证券代码:601088证券简称:中国神华公告编号:临2024-03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8月20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委托出席董事2人。贾晋中、袁国强、陈汉文3名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执行董事许明军、独立非执行董事白重恩因公请假,分别委托董事长吕志韧、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汉文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董事长吕志韧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参加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1.2024年上半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关联(关连)董事贾晋中、杨荣明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报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关于签订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五)《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任期经营业绩指标2021-2023年度完成情况及2024-2026年度建议值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六)《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吕志韧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康凤伟、李新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之日终止。
2.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七)《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袁国强、陈汉文、王虹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超过法定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之日终止。
2.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确认:(1)本次确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确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3)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八)《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九)《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关于召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一、二、三、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四、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六、七,独立董事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三,均全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吕志韧简历
吕志韧,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吕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于1987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2005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EMBA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吕先生自2022年6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2021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11月至2024年5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自2018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20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9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自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09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自2004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
此前,吕先生曾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综合处副处长,计划部年度计划处副处长、处长,计划部副经理等职务。
康凤伟简历
康凤伟,男,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康先生长期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管理工作,他于1991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铁道车辆专业,2004年取得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23年取得北京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
康先生自2023年5月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工程师。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自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任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神华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5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本公司铁路货车运输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此前,康先生曾任西安铁路局西安客车车辆段党委副书记、段长,西安铁路局陕西国铁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西安铁路局辅业中心主任、多种经营管理处处长,西安铁路局车辆处处长、国家铁路局西安监管局副局长等职务。
李新华简历
李新华,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李先生长期从事煤炭企业管理工作,他于1994年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矿山建设系矿井建设专业,2017年取得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岩土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李先生自2023年3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煤炭与运输产业管理部主任。自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3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此前,李先生曾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麦垛山煤矿筹建处处长,白芨沟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金能煤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等职务。
袁国强简历
袁国强,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资深大律师,香港大紫荆勋贤、太平绅士。袁博士于1997年获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于2018年和2021年分别获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袁博士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
袁博士自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博士现为TempleChambers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还兼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席主席、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理事会主席。
袁博士曾担任香港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2023)、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2012-2018)、高等法院特委法官(2006-2012)、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2009-2018)、大律师工会主席(2007-2009)、廉政公署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非官方委员(2009-2012),强积金管理局非执行董事(2010-2012),以及香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2018-2024)等职务。
陈汉文简历
陈汉文,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陈博士于1997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陈博士在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陈博士自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博士是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兼任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陈博士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此前,陈博士曾任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惠园特聘教授、国际商学院一级教授、国际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教授,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及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虹简历
王虹,男,195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研究员。王先生拥有丰富的央企战略规划、投资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企业管理经验。他分别于1982年获中国矿业大学机械设计专业学士,2009年获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14年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完成上市公司董事履职培训。王先生是我国煤矿掘进领域著名专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特、一等奖10余项,获孙越崎能源大奖、全国杰出工程师奖等。
王先生目前担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一级首席科学家,中国煤炭学会党委副书记、常务理事。
此前,王先生曾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院长,煤矿采掘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等职务。
于本公告日,除以上披露内容外,以上人员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088证券简称:中国神华公告编号:临2024-03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8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全体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监事会议案,并以书面形式发表了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充分讨论及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提议:1.唐超雄、袁锐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之日终止。2.将本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候选人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唐超雄简历
唐超雄,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唐先生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他于1991年毕业于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财务与会计专业。
唐先生自2022年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自2021年6月起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8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共享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2023年4月起至2024年8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审计部主任。自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自2016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自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组成员。自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原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自2006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原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此前,唐先生曾任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会计处副处长、稽核处副处长,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财会处处长等职务。
袁锐简历
袁锐,男,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讲师(高校)。袁先生熟悉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煤炭销售和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他于2006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后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袁先生自2023年3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财务资本部副主任。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8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国家能源集团金融产业运营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此前,袁先生曾任神华销售集团华东能源公司副总经理,神华销售集团华东能源公司浙江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主任等职务。
于本公告日,除以上披露内容外,以上人员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