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高唐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转自:山东监管局
聊金复〔2023〕26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高唐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聊太保寿〔2023〕9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高唐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鼓楼路西段南侧变更为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东兴路东侧、时风路北侧,时风东路107号。
你公司应于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文、你公司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