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融监管局关于田亚峰太平洋财险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新金监复〔2024〕214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田亚峰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太保产〔2024〕60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田亚峰太平洋财险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新疆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新疆金融监管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