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101 公司简称:昊华能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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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否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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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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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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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董永站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01公司名称:昊华能源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11:30时在宁夏银川市,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监事秦磊先生因其他公务无法参加会议,授权监事谷中和先生代为参会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谷中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于投资建设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7、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8、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行权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01证券简称:昊华能源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9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赵兵先生因有其他事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公司董事薛令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宋刚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总法律顾问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董永站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关于投资建设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由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按照接轨塔韩线李家站的方案建设红庆梁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7,834.33万元。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制定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7.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赵兵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8.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行权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9.关于牛延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牛延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牛延军先生在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职、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公司董事会对牛延军先生任职期间所做贡献给予高度评价、表示衷心感谢。
10.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01证券简称:昊华能源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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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条款变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相应调整。除以上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