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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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中,议案1、2、4-10、12经本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3、5、6、7、8、9、13经本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经本公司2024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发布之《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成渝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成渝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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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回执见附件2),股东也可以通过传真、邮递等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公司办公楼三层305室。
(三)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00-11:00,14:30-16:30如以传真或邮递等方式登记,请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或该日前送达。
(四)委托代理人
1、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大会召开前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
2、委托人为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五)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不超过半天时间,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明明
联系电话:028一85527155
传真:028一85530753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回执
● 报备文件
《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成渝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成渝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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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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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回执以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24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