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自营业务“双双失守” 财通证券收警示函
8月7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财通证券(601108)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财通证券存在经纪业务在内部制度建设、账户监测预警处理、权限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以及自营业务在部门及岗位职能独立、交易指令审核、询价活动监测、合规人员派驻、稽核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8月7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财通证券(601108)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财通证券存在经纪业务在内部制度建设、账户监测预警处理、权限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以及自营业务在部门及岗位职能独立、交易指令审核、询价活动监测、合规人员派驻、稽核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