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终止向实控人方不超7.5亿定增 国投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6日讯 华鼎股份(601113.SH)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就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华鼎股份表示,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等因素并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华鼎股份表示,因资本市场政策变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华鼎股份还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华鼎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50,0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华鼎股份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集团”)以及诸暨元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福企业管理”)。华鼎股份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8日公告,名称变更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真爱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与元福企业管理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华鼎股份还于4月2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8亿元,同比增长19.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亿元,同比下降63.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亿元,同比增长134.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8亿元,同比增长2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