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促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
转自:上观新闻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今天(10月27日)下午举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为推进新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据介绍,《决定》共15条,主要从明确目标定位和工作原则、强化政府职责、坚持规划引领、加大功能导入和综合赋能力度、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是坚决、快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支持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决定》对于明确各方法定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凝聚全社会共识,进而形成全市上下推进新城建设的强大合力,具有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全市各级人大及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锚定把新城建设成为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成为希望之城、未来之城的目标,聚焦市级部门放权赋能、相关区落实主体责任两个关键,坚持新城走错位发展、互补发展和联动发展之路,重点优化人才引进集聚、空间资源供给、财政金融支持和营商环境治理机制,更高标准、更好水平、更大力度推进新城建设,确保市委关于新城建设的各项部署有效实施,工作扎实推进,成果加快显现。
会议强调,要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适时对《决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调研,推动市区有关方面真抓实干、履职尽责。要发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新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研究代表的议案建议,推动政府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新城建设法治保障研究,围绕瓶颈难点问题加强专项立法保障,确保《决定》内容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吴金城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主持全体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副主任周慧琳、宗明、陈靖、张全等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杰,市监察委、市高院、市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栏目主编:张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