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份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23年11月份销售情况
11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50.0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40%;销售面积约68.8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91%。
1-11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712.2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94%,累计销售面积约902.7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9.18%。
11月份公司合同销售金额及销售面积分区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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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3年11月份房地产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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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海包含上海新城控股大厦B座办公楼出租情况。
2、租金收入包含租金、管理费、停车场、多种经营及其他零星管理费收入。
3、2023年1-11月公司商业运营总收入为101.91亿元(即含税租金收入),包含:商铺、办公楼及购物中心的租金、管理费、停车场、多种经营及其他零星管理费收入。
三、公司相关财务融资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淮南新城悦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州新城恒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及股东决定,为拟发行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提供反担保。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