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高新、新城等地开展“3·15”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排查
本网讯 近日,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梅菜扣肉等肉制品食品安全问题以及销售特供酒的违法行为,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千岛所迅速部署,开展“3·15”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排查行动。
高新区分局:排查经营主体42家 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对辖区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肉制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经营主体42家,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该局对辖区一家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冷库是否存在槽头肉、过期肉、回收肉情况,利用“阳光工厂”视频监控查看生产情况,并核对生产记录,确保企业两超一非及出厂批批检验无隐患。
针对农产品集中交易点、农产品批发及商超等6家主体,该局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查验进货票据,核对现场库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针对其中一家猪肉摊位,核查猪肉无纸化进货是否到位,信息是否完备。
在餐饮环节,该局在“3·15”晚会曝光后,迅速落实微信群线上排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反馈自查情况,线下对2家卤肉经营主体落实现场票据查验,指导企业规范索取并保存进货票据、信息,全面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新城分局千岛所:开展“特供酒”专项检查行动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千岛所以各类名烟名酒销售点为重点区域,并辐射至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酒类经营场所,在辖区内开展针对特供酒、假冒伪劣酒类食品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3·15”晚会所曝光的各类打着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名义,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字样的酒类。
同时执法人员还检查相关单位进货台账与索证索票是否完善,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有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存在销售假冒白酒,并向经营者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截至目前,千岛所已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各类酒类经营单位35家,暂未发现销售特供酒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千岛所将持续开展酒类食品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售卖假冒伪劣酒类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陈明珠 张航 刘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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