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城证券简称变更为*ST和展 加速推进新能源业务转型

查股网  2024-05-23 17:19  新城控股(601155)个股分析

本报记者 李勇

5月22日晚间,*ST新城发布公告称,完成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ST和展”,新名称、新证券简称5月23日起启用。新热点财富创始人李鹏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更名,不仅更好匹配了公司的主业变化,也体现了公司的战略意图,意味着公司向新能源转型进一步推进。”

公司原来主要经营土地一级开发及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业务。2023年4月份,公司初步涉足风机混塔业务,迈出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发展的第一步。同年8月份,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展中达”)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展中达当时称基于自身在新能源产业方面的资源,以及上市公司积极转型的发展愿景,未来将结合自身在投资管理、产业规划等方面的优势,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赋能。

实力股东入主,不仅为公司带来了产业资源和战略协同,也为发展新能源业务提供了宝贵的人才支撑。2023年11月份,*ST新城新换发的营业执照中,与风电相关的新能源业务被写入经营范围。2023年,*ST新城已完成多套风电混塔环片的交付。

为使公司名称与战略规划、发展定位、股权结构及主营业务相匹配,今年4月24日,*ST新城公告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5月21日,有关更名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5月22日,完成了更名手续。

向新能源业务领域转型是公司确立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据前期披露的2023年报,公司今年将集中力量加快推进主营业务向新能源及其相关配套产业链转型发展进程,全力拓展和培育新能源及混塔业务。目前公司已经成立了新能源业务中心和混塔业务中心两大核心部门,并引进了40余名专业人才,为向新能源及配套业务转型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保障。

“东北地区风资源丰富,更适用混塔。”公司董事长王海波5月21日股东大会结束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风机大型化的趋势,大叶轮大容量高塔架对混塔需求快速增加,同时,相比传统钢塔,混塔更具成本优势,混塔市场增长迅速。

年报显示,混塔业务方面,*ST新城2023年已交付64套160米混塔环片,并完成混塔核心能力建设,具备从设计、生产到交付的能力。公司还签订了昌图项目1GW的混塔订单,并完成昌图混塔基地两条生产线的投资建设、国内第一款10MW160米风电混塔架的设计及生产准备。*ST新城前期还曾表示,在既有1GW订单的基础上,公司今年计划新签600MW混塔订单,完成生产及交付项目规模800MW。混塔业务计划全年实现收入3.5亿元。

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已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投资协议,拟在青海大柴旦行委地区为大数据中心配套建设1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年可生产绿色电力约20亿度。公司子公司还与辽宁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在昌图县境内建设50万千瓦风电场作为绿色能源端,同步投资建设最大产能年产20万吨甲醇的制甲醇设备。

公司在相关公告中表示,一方面将通过孵化、收购、自主开发模式,获取更多优质风资源;另一方面,公司将创新绿色能源直供电模式,针对钢铁、冶金、数据中心等高用电负荷行业应用场景,突破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探索“源网荷储”“增量配电网”“氢氨醇”等创新业务。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