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曲靖分行被罚30万元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3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曲靖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及相关责任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曲靖金融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崔继处以警告。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马欣)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3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曲靖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及相关责任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曲靖金融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崔继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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