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批复
转自:北京监管局
京金复〔2024〕464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资本补充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请示》(京银综发〔2024〕69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二、你行发行资本工具,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你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发行。
四、你行应在资本工具募集发行结束后的10日内向我局报告。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