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西美五洲社区支行升格并更名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冀金复〔2024〕228号
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
《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北京银行石家庄西美五洲社区支行升格并更名的请示》(京银冀发〔2024〕7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西美五洲社区支行升格并更名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金马路支行”。
二、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办理外汇存款、贷款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你分行应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换取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换取营业执照。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