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遭遇多事之秋 因未履职尽责再领罚单
东兴证券近日再遭监管出具罚单。11月29日,甘肃证监局就东兴证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履职尽责相关情况对其出具警示函。回顾年内,东兴证券因在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未勤勉尽责遭中国证监会立案;此外,旗下两名保荐代表人也因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遭监管出具警示函。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违规情况频发或与东兴证券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和合规意识等方面存在缺陷与不到位等原因有关。
年内再收罚单
东兴证券年内罚单再增一张。11月29日,甘肃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开发集团”)非公开发行的“22兰旅02”“22兰旅03”公司债券合计6.46亿元于2022年9月-2023年2月期间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东兴证券作为“22兰旅02”“22兰旅03”的受托管理人,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职尽责。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甘肃证监局决定对东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日,甘肃证监局也对黄河开发集团以及其董事长张永才、副总经理周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处罚,东兴证券也发布公告称,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换,偿债能力正常。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债券受托管理工作,勤勉尽责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义务。
在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看来,作为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职尽责,自然会引起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关注和质疑,对其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此外,若该事件引起其他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对东兴证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产生疑虑,则会对其业务合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曾因投行业务两度遭罚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东兴证券在年内首次受罚。回顾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就因东兴证券旗下两名保代在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下发罚单。
据了解,东兴证券旗下两名保代覃新林、卢文军在保荐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对发行人原员工陈某某部分银行及证券账户的控制关系认定获取充分证据,未发现该部分银行账户存在收到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或其关联方多笔大额资金转入的情形。对于上述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两名保代出具警示函。
而在今年3月,东兴证券也因在执行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遭中国证监会立案。
受上述事件影响,今年4月,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泽达易盛、东兴证券等13名被告,要求各被告应对虚假陈述造成股市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月21日,泽达易盛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等内容。因此,上海金融法院认定上述各被告应对虚假陈述造成股市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东兴证券于9月公告表示,将与相关当事方共同出资设立泽达易盛事件赔付专项资金账户,用于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针对违规情况频发,就公司拟通过怎样的方式进一步提升风控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发文采访东兴证券,但截至发稿前未收到相关回复。
风控水平待提升
官网资料显示,东兴证券成立于2008年,是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而东兴证券也于2015年在上交所上市,是境内首家资产管理公司系上市证券公司。
而在年内遭遇多事之秋之际,东兴证券的业绩情况也表现平平。三季报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东兴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0.08亿元,同比增长7.29%;归母净利润4.7亿元,同比减少14.14%。其中,东兴证券的营业收入在A股43家券商股中排第27名,归母净利润则排33名。
从细分业务情况表现来看,东兴证券的投行业务收入在年内也遭遇下滑。半年报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东兴证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49亿元,较年初减少39.01%。针对该项收入下滑的情况,东兴证券在半年报中表示,主要系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减少所致。
除业绩情况仍待改善外,多位业内人士也表示,东兴证券的风控水平仍待提升。柏文喜认为,东兴证券频发违规情况或与东兴证券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和合规意识等方面存在缺陷与不到位等原因有关。这些违规情况表明东兴证券在执行相关规定和尽职调查方面可能存在不足,同时其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此外,东兴证券的合规意识也需要提高,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也认为,东兴证券合规管理、风控能力和从业人员的履职尽责能力有待提升。提升风控能力,一方面需要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风险意识,另一方面提升公司对项目的审核能力、风控判断能力,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东兴证券可以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和流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风险控制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培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能力,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深入贯彻合规理念,加强合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自觉性,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防止风险扩大和蔓延;积极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加强自身合规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等方式加强风控水平。”柏文喜补充道。
中国证监会也在今年3月发布关于2022年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时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全面注册制实施需要,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在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中,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的监管要求,压严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及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引导各方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
北京商报记者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