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泰禾集团债务信披违规,东兴证券、国泰君安等3家券商遭监管警示
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中金公司、东兴证券、国泰君安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因泰禾集团违规,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中金公司、东兴证券、国泰君安同时被监管警示。
根据证监会网站信息,泰禾集团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方面存在违规行为,黄其森作为泰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泰禾集团及黄其森采取出具警示函与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具体来看,在信息披露方面,泰禾集团主要存在三方面违规行为: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及相关诉讼事项。截至2023年9月,泰禾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有73笔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合计388亿元)的债务逾期及相关诉讼事项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截至2023年9月,泰禾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存在4笔(合计60亿元)债务逾期事项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资产被查封未履行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义务。泰禾集团价值56.07亿元房地产资产自2020年5月19日起陆续被法院查封及轮候查封,占该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6.61%。泰禾集团未就该情况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此后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在财务核算方面,泰禾集团存在应付利息计提不充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不准确的违规情况。
根据证监会消息,泰禾集团2021年度少计提利息合计4.43亿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3%;2022年度少计提利息合计4.34亿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8%。
另外,“18泰禾01”募集说明书披露,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购物中心期末公允价值48.60亿元,其所依据的估值报告具体假设及参数取值与实际执行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不一致,低估收益法下运营费用,导致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被高估。
因上述违规行为,泰禾集团与黄其森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及监管谈话措施的同时,作为该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中金公司、东兴证券、国泰君安同时被罚。
根据证监会消息,中金公司作为泰禾集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未对泰禾集团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形。
东兴证券也是类似,经证监会调查,作为泰禾集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2019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当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基本情况与处理结果,未定期跟踪及披露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等情形。
同时,经查,国泰君安作为泰禾集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未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等情形。
针对上述违规情况,证监会对中金公司、东兴证券、国泰君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3年中报显示,泰禾集团存续至当期的19只债券均已违约,涉及融资金额185.99亿元。
其中就诉讼方面来看,1月12日晚间,泰禾5发布重大诉讼案件公告称,近日收到民事判决书,涉及该公司与东方资管的金融借款纠纷。根据案件最新进展,一审判决被告泰禾集团等偿还本金17.65亿元,被告偿还重组收益8.02亿(2022年9月5日以后按照年利率16.5%),被告支付律师费损失30万元等。
据泰禾5介绍,该公司所有未结案件的累计诉讼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截至2023年12月28日,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该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新增非重大案件 155起,涉案金额共计1.3065亿元。其中,该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涉案金额1.3065亿元。该公司作为原告案件共计涉案金额0万元。
泰禾集团原为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于2023年8月4日被摘牌退出A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