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2项违法违规事实 上海银行被罚1380万元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领9张罚单被罚740万元
1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一连披露13张罚单,涉及辖内三家银行、一家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具体来看,上海银行因32项违法违规事实收到两张罚单,合计被罚款1380万元。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及相关人员则领到9张罚单,合计被罚740万元;法国巴黎银行(中国)被罚210万元。三家银行合计被罚逾2300万。另外,建信人寿上海分公司因“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9万元。
上海银行被罚1380万元
具体来看,沪金罚决字〔2023〕51号罚单显示,上海银行因涉及数据报送存在偏差等19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69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不良贷款余额数据报送存在偏差;漏报贸易融资业务余额EAST数据;漏报核销贷款本金EAST数据;漏报质或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漏报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漏报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EAST数据;漏报其他担保类业务EAST数据;漏报委托贷款业务EAST数据;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报送存在偏差;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报送存在偏差;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监管标准化数据与客户风险系统数据存在偏差;EAST系统《个人客户关系信息》表漏报;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垫付情况存在偏差;EAST系统《信贷资产转让》表错报;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EAST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关联错误;虚假受托支付,贷款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
沪金罚决字〔2023〕52号罚单显示,上海银行因涉及理财业务等13项违法违规事实,于11月15日被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69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封闭式产品投资非标准化资产终止日晚于产品到期日;理财产品老产品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晚于2020年;将无法持有至到期的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开展理财业务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未达到5%;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理财业务数据登记错误;违规发行大额存单;为保理业务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核严重不审慎;委托贷款违规用于购买理财;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
工行上海市分行被罚740万元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及相关人员领到9张罚单。其中,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740万元。具体来看,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共有8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超越权限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二是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信转授权至支行,三是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四是经营性物业贷款用途审核不严,五是授信决策及管理严重不审慎,六是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七是经营性物业贷款未严格落实专户管理要求,八是受理并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
人员处罚方面,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顾国明,对该分行的上述8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其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周春明,对该分行的4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邵丽蓉对该分行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陈喆对该分行授信决策及管理严重不审慎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虹桥开发区支行行长张政对该分行的4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副行长潘炜俊,对该分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用途审核不严、经营性物业贷款未严格落实专户管理要求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副行长杨洁对该分行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综合管理科主管施松渊对该分行超越权限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授信转授权至支行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另外,法国巴黎银行(中国)被罚21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代理关联方债券交易业务不符合商业原则、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绩效考评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此外,还有一家保险机构也领到罚单。沪金罚决字〔2023〕48号显示,建信人寿上海分公司因“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