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众泰汽车收函:*ST庞大向公司输送利益?
中新经纬6月7日电 深交所7日向众泰汽车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ST庞大是否向公司输送利益,*ST庞大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利益侵占的情形。
关注函提到,近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庞大”)触及交易类退市条件,已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ST庞大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均为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ST庞大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黄继宏。
5月18日,上交所对*ST庞大发出《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函中提及有投诉举报称*ST庞大“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向实控人黄继宏控制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整车及零部件的总额不超过10亿元,涉嫌控股股东利益侵占”。
5月19日,*ST庞大公告年度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关于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6月1日,众泰汽车披露黄继宏辞去你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对此,深交所要求众泰汽车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说明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ST庞大的各类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内容、金额及占同类交易比重、交易价格、交易支付方式、期末往来款科目及余额等,并详细分析上述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2、结合问题1的回复,说明*ST庞大是否向公司输送利益,*ST庞大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利益侵占的情形;
3、结合目前在手订单情况,说明*ST庞大取消审议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否对你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说明2022年末公司对*ST庞大的应收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并说明截至目前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可收回情况;
5、结合公司目前的股权和表决权结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提名控制情况以及黄继宏在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体系的持股及任职情况,说明黄继宏能否对公司实施有效控制,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
回溯过往公告,黄继宏辞职后,为保证经营决策顺利开展,众泰汽车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叶长青代为履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官网介绍,众泰汽车是以汽车整车研发、制造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产品覆盖轿车、SUV、MPV和新能源汽车等细分市场。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众泰汽车报2.42元,跌幅3.59%。(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