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多名前高管被处罚!

查股网  2023-12-26 14:32  *ST庞大(601258)个股分析

曾被誉为“中国最大的汽车经销商”的庞大集团面临大额罚单。12月22日,R庞大1发布公告称,庞大汽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庞大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下称 “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显示,河北证监局向公司原董事长、原总经理、原财务总监、原董事会秘书、原审计委员会主要成员共8名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据证券时报报道,河北证监局对庞大集团财务造假案作出了高达2220万元的大额罚单,并对2名主要责任人员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今年5月,庞大集团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彼时,庞大集团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随后的6月,庞大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因多笔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违规事实,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黄继宏、时任总经理赵铁流、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湘华予以通报批评。

最新公告显示,目前庞大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经查明,庞大集团在上市期间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庞大集团共涉及三宗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未及时披露,涉案金额分别为15.73亿元、5.46 亿元、7.47亿元,合计涉案金额28.66亿元。二、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2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涉案金额15.73亿元。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该重大诉讼。三、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庞大集团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在债务重组、股权转让等过程中,不当确认投资收益、计提预计负债等,影响利润总额22.64亿元。

针对庞大集团的违法行为,河北证监局对庞大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70万元罚款。

另外,据证券时报报道,河北证监局对庞大集团主要责任人员作出“顶格”处罚,其中,公司原董事长黄某宏被给予警告、500万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公司原董事长马某被给予警告、400万元罚款、十年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除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员外,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成员等6名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后,庞大集团及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可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河北证监局将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后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同步依法将庞大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庞大集团曾是国内最大汽车经销商集团,创始人为庞庆华,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以从事租赁业为主的企业,主要经营奔驰、一汽奥迪、一汽大众、一汽丰田和斯巴鲁等30多个乘用车品牌,一度被业内称为“4S店之王”,早期曾拥有超1000家汽车4S店,上市之初市值一度达360亿元,成为“中国汽贸第一股”。不过从眼下来看,早期自身“资质”极好的庞大集团如今不仅后因经营不善,不仅错失“4S店之王”称号,甚至面临资金危机。

作为中国最大的汽车经销商集团,庞大集团也曾有一段高光时期。2011年4月,庞大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之初市值一度达360亿元,成为“中国汽贸第一股”,此后开启大规模扩张。

2014年,庞大集团开始销售新能源汽车,成为国内起步最早的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但从2017年开始庞大集团遭遇流动性短缺困难,2019年则直接陷入巨额亏损,因资不抵债,最终于2019年5月宣告破产重整,并于当年12月完成破产重整。尽管庞大集团距离完成破产重整已过去近四年,但庞大集团无法扭转每况愈下的局面。财报数据显示,2020年-2022年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273.86亿元、286.33亿元、260.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80亿元、8.98亿元、-1.4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7亿元、-3.89亿元、-1.55亿元。

今年6月,*ST庞大发布公告称,上海证劵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予以摘牌,换而言之,庞大集团已退市。但退市并不意味着庞大集团会走向破产或者倒下,眼下庞大的破产重组之路仍未成功,重组或成为决定庞大生死存亡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