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3-31 05:45  英利汽车(601279)公司分析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279 公司简称:英利汽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需要,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一)汽车行业基本情况

2022年,适逢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汽车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在全行业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冲击,走出年中波动震荡,持续保持了恢复增长态势,全年汽车产销稳中有增,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其中乘用车在稳增长、促消费等政策拉动下,实现较快增长,为全年小幅增长贡献重要力量,乘用车产销分别为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增长分别为11.2%和9.5%;商用车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销量超68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5.6%,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汽车出口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屡创月度历史新高,自8月份以来月均出口量超过30万辆,全年出口突破3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中国品牌表现亮眼,紧抓新能源、智能网联转型机遇全面向上,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其中乘用车市场份额近50%,为近年新高。

(二)汽车零部件基本情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稳步发展前提条件。汽车工业的景气程度直接影响到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随着汽车在城镇家庭的逐渐普及,乘用车行业已基本告别2000-2010年十年高速增长期,转而进入稳健增长时期。长期来看,我国汽车保有量提升空间仍然极为广阔。我国仍处于汽车普及阶段,和发达国家汽车人均保有量相比还有很大市场空间,长期来看整车行业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整车市场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下游市场,其持续增长将直接拉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2022年商务部、工信部等十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就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提出了包括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在内的六大扩消费行动,持续有力的政策均意在促进汽车消费。未来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消费升级带来的汽车升级换代、新能源汽车普及等因素将有力拉动汽车行业增长,从而进一步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金属零部件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 EV电池下壳体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 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等。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

1、公司金属零部件主要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2、公司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等。非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铝材和热塑、热固类材料等。

对于钢材铝材类金属原材料,公司实际生产中会综合销售订单、销售预测信息、采购周期、生产计划及库存等因素进行采购。因账期、服务、交付等原因,公司通过第三方经销商采购大部分金属原材料。公司在每月进行询比议价,确定供应商,采用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

热塑、热固类材料,如PP玻纤增强材料,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取年度锁定价格,每年初根据项目整体情况,商定新一年度价格。通过逐月签订详细规格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进行采购。

公司主要采购流程图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在取得产品订单并签署框架合同后将产品规格以及技术参数提交研发部门按照下游整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工艺设计和模具开发,在通过整车制造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生产批准程序(PPAP)后由生产部视订单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区域性管理模式,实行大客户经理制。公司销售均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情况。公司业务部主要负责客户新项目的议价、承接和量产产品的订单承接及销售服务。公司在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过程中通常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即一款零件只由一个零部件厂商供应。

公司主要销售流程图如下:

(四)行业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掌握轻量化前沿技术,并成为专业的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材料方面,经历了从高强钢、超高强钢、铝合金板材及型材到多种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的单独及组合应用;同时,公司已与国内外先进的汽车零部件厂商、模具厂商、材料厂商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进行深度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的产品开发效率和质量,并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在工艺方面,具备冲压、辊压、液压成型、热成型、激光焊接到挤出、热压和注塑等多种生产工艺。此外,公司拥有自主设计的研发体系,经历多年发展,已经为国内合资品牌及自主品牌的整车厂设计开发一百多个轻量化零部件。

公司重要客户主要为中高端车型的优质主机厂,与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华晨宝马、沃尔沃亚太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客户结构不断丰富。公司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已经成为行业内完整的车身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者。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我国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交通、环保、能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国家越来越重视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汽车轻量化以及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新方向。

汽车轻量化后车辆加速性提高,车辆控制稳定性、噪音、振动方面也均有改善。因此,车身重量的降低将对整车的燃油经济性、车辆控制稳定性、减少废气排放都有显著效果。随着汽车从传统燃油型向新能源转型,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部件行业的长期发展向好势头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公司将顺应市场趋势在轻量化方向上继续发力,利用公司的研发实力,将不同的轻量化产品组合,打造出更轻量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92,995.16万元,同比增长11.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8,042.77万元,同比增长1.0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9,426.94万元,同比增长10.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6.97万元,同比下降60.72%;实现利润总额8,614.55万元,同比下降64.5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汇报。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一致同意并通过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94,269,391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0.86%;实现利润总额86,145,48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4.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69,67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72%。随着募投在建项目的建设实施自有资金的需求增大,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及业务的不断增长,公司在市场开拓、研发、生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运营资金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略发展需求,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启彬、林上炜、林上琦、程子建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制订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366.43万元,其中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每位董事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独立董事津贴按照《独立董事服务协议》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内部董事按照职级,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确定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数额方案,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外部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制订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337.10万元,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及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及年度绩效奖金。个人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数额=月工资总额*绩效分配系数/全年工作日*员工当年度应出勤工作日+调整数。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3年4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3年3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按照承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制订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100.04万元,每位监事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仅领取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薪酬,其他职务的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监事在公司均有任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略发展需求,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有利于实现股东的长期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369,6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36,958元,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52,532,72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35,399,50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87,932,223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需要,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略发展需求,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有利于实现股东的长期回报。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在汽车行业平稳增长的带动下,零部件市场发展总体情况趋于良好。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区域集中度较高,且多与整车制造产业形成完整配套体系。产业发展的特征包括两大方面:行业空间大,持续增长;竞争格局分散,企业平均规模较小。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部件行业的长期发展向好势头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但是去年随着经济下行,行业市场需求出现萎靡,需要一定时间才能逐渐行业经济复苏。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公司核心技术能力持续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整体产业处于快速突破阶段。公司将不断升级核心竞争力,以市场发展为导向,支持、配合整车制造商于其集中分布区域战略布局产能,大力提高研发及生产技术水平,顺应工业自动化潮流,提升管理及生产经营效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94,269,391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0.86%;实现利润总额86,145,48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4.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69,67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72%。随着募投在建项目的建设实施自有资金的需求增大,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及业务的不断增长,公司在市场开拓、研发、生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运营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未来几年,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提升等方面仍需要资金投入以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略发展需求,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因此同意该预案,并同意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5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425,3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31.0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6,004.9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24,926.07万元,于2021年4月9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9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3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409.99万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113,421,336.4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2678号)。截至2021年7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无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利汽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于2022年12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测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6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林启彬、林上炜、林上琦、程子建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范围,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为原则,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