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江路(兵团)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新银保监复〔2023〕130号
农行新疆兵团分行:
《农行新疆兵团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江路(兵团)支行更名的请示》(农银新兵发〔2023〕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江路(兵团)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翠泉路兵团支行。营业地址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1568号世界冠郡住宅小区二期16栋商业楼商业103、104室。
二、你分行应加强监督指导,积极妥善做好社会宣传及业务衔接工作,确保各项经营活动运行平稳。
三、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变更事宜并报告我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新疆银保监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