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兵团)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新金监复〔2024〕63号
农行新疆兵团分行:
《农行新疆兵团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兵团)支行更名的请示》(农银新兵发〔2024〕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兵团)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边瑞兵团支行。营业地址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556号“边疆世贸”综合楼1栋商业163室。
二、你分行应加强监督指导,积极妥善做好社会宣传及业务衔接工作,确保各项经营活动运行平稳。
三、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变更事宜并报告我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