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04:58  青岛港(601298)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01298公司简称:青岛港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资产购买协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50.00%股权、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67.56%股权、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60.00%股权、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53.88%股权、烟台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4.91%股权、烟台港运营保障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27日及2023年7月29日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本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该项交易尚未完成。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公告编号:临2023-03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无需提交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解释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公告编号:临2023-02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2人),缺席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光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王芙玲、薛宝龙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的《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同意该报告。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港物流”)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港发展公司”)、威海世昌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昌物流”)分别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威海港丰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丰船代”)、中国威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外代”)、威海海联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海联”)、威海国际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物流园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定价依据,青港物流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分别以人民币5,630.63万元、人民币441.28万元、人民币897.04万元、人民币41,833.26万元现金收购威海港发展公司所持有的港丰船代90%股权、威海外代55%股权、威海海联34%股权、威海物流园公司51%股权和以人民币625.63万元现金收购世昌物流所持有的港丰船代10%股权。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连交易,关连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王芙玲、薛宝龙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上午10:3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会议室依次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公告编号:临2023-03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1人),缺席监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春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港物流”)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港发展公司”)、威海世昌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昌物流”)分别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威海港丰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丰船代”)、中国威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外代”)、威海海联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海联”)、威海国际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物流园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定价依据,青港物流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分别以人民币5,630.63万元、人民币441.28万元、人民币897.04万元、人民币41,833.26万元现金收购威海港发展公司所持有的港丰船代90%股权、威海外代55%股权、威海海联34%股权、威海物流园公司51%股权和以人民币625.63万元现金收购世昌物流所持有的港丰船代10%股权。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公告编号:临2023-03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青岛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号文),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4,673,3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5,743,5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978,929,768元(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9年1月15日到账,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54,677,326元,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58,854,798元,尚未使用A股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20,074,970元。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419,453,422元,与尚未使用的A股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99,378,452元,为尚未到期而未返还至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结构性存款人民币50,000,000元与收到的银行利息(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149,378,452元之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参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9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协议中该专户的用途由“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改为“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2021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通用码头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码头”)、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的预计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工程项目”。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三、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于2023年上半年未发生变更,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情形。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注(a):“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b):“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计算的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释1:截至2023年6月30日,A股募集资金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评价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注释2: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06%(超出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收入。根据《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投资的预期内部收益率为14.5%(税后)。该项目于2022年全部完成,截止2022年末内部收益率为15.9%(税后),达到预期效益。

  注释3: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03%(超出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收入。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评价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续):

  ■

  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公告编号:临2023-03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其中,《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原《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自2023年3月31日起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一。

  《公司章程》的修订已于2023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关于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青岛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二至附件七。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修订已于2023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青岛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已于2023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三:《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四:《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五:《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六:《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附件七:《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