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建德市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浙银保监复〔2023〕183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建德市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寿浙分发〔2023〕31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准予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建德市营销服务部。
你公司应当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人员安排、单证保管、客户服务等工作,并按规定对相关事项予以公告。自被批准撤销之日起,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申请人应当于被批准撤销之日起15日内将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缴回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