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兰陵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转自:山东监管局
临银保监复〔2023〕79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兰陵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平保寿鲁分发〔2023〕246号)收悉。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兰陵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城区兰陵路西段北侧沿街楼1-2层部分房屋”变更至“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城区顺河路西段南侧新天地兰园1#2#幢1层商铺”。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更换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告。营业场所变更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