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黔西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毕银保监复〔2023〕35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关于撤销黔西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寿毕节中支发〔2023〕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黔西营销服务部。自撤销批复之日起,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黔西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撤销机构的保险许可证缴回发证机关,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三、你公司要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此复。
毕节银保监分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