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双台子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盘银保监复〔2023〕21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双台子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寿辽分发〔2023〕6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双台子营销服务部。
二、你分公司应当对该机构的撤销事宜进行公告,并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
三、自获得批准之日起该机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
四、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该机构《保险许可证》送交我分局。
五、你分公司应当持本批复文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盘锦银保监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