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炳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陈炳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发〔2023〕40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