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公司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常金复〔2024〕16号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公司的请示》(平保寿湘分发〔2024〕3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及时妥当处理该机构的客户后续服务等一切善后事宜。
三、自批准撤销之日起,该机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15日内将失效的《保险许可证》缴回发证机关。
四、你公司应持此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并及时公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