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福全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绍金复〔2024〕50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福全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寿浙分发〔2024〕17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准予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福全营销服务部。
你公司应当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人员安排、单证保管、客户服务等工作,并按规定对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即日起,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15日内将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交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