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同意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宁中心支公司伊宁县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伊金监复〔2024〕53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宁中心支公司:
你中心支公司《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宁中心支公司伊宁县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寿新伊支发〔2024〕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中心支公司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宁中心支公司伊宁县营销服务部。
二、你中心支公司应将该分支机构撤销后的债权债务关系、业务存续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并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分支机构的撤销情况在公开媒体上进行公告,向消费者书面通知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相关事宜,并向客户做好说明解释等后续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你中心支公司应当在本批复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注销的《保险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伊犁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