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金融监管局关于程昭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程昭宇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发〔2024〕75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程昭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西藏金融监管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