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被罚款435万:因变相销售已停售保险产品等
转自:澎湃新闻
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寿险柳州市分公司因8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分别罚款435万元、50万元。
具体来看,人保寿险及其柳州市分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1.团单加保未确认应收保费和保费收入;
2.长期险超宽限期应冲回未冲回应收保费和保费收入;
3.通过业务展期方式变相销售已停售保险产品;
4.通过后台修改核心业务系统数据;
5.意外险手续费率超预定附加费用率;
6.养老年金保险实际红利分配方式与备案不一致;
7.补充团体医疗保险协议收益率超保险合同约定;
9.委托无资质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在人员方面,时任人保寿险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原俊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时任人保寿险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于喆、时任人保寿险收展业务部(后更名为服务营销业务部)副总经理沈哲华、时任人保寿险信息科技部总经理谢怡刚、时任人保寿险精算部副总经理邹奕、时任人保寿险柳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李深晓等5任均被警告,并分别被罚款10万元;时任人保寿险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王聪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