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费率,中国人保财险咸安支公司被罚16万元
转自:东方资讯
东方资讯、含光素问联合消息,2024年0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费率,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支公司进行罚款16万元。
因对上述事项负有直接责任,对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支公司综合部经理王娟进行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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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资讯、含光素问联合消息,2024年0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费率,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支公司进行罚款16万元。
因对上述事项负有直接责任,对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支公司综合部经理王娟进行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