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楚金复〔2024〕43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关于楚雄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云人保健康〔2024〕3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由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雄宝路云华花园酒店、饮食文化洗浴中心3层2-301,变更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325号瑞特商业中心三号楼801-810室。机构搬迁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二、请你公司按相关规定领取换发《保险许可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三、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