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张航睿任职资格的批复
遵银保监复〔2023〕37号
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
你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核准张航睿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贵〔2023〕2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航睿中国交通银行遵义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任职人员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上述任职人员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遵义银保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由遵义银保监分局注销行政许可。未尽事宜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遵义银保监分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