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关于筹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的批复
转自:重庆监管局
渝金管复〔2023〕37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关于筹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的请示》(交银渝〔2023〕3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筹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
二、你分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若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于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