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两江监管分局关于交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余莉姿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重庆监管局
两江金管复〔2024〕11号
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余莉姿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渝〔2024〕2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余莉姿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4年5月7日